招聘条件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品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职业素养。
(二)学历要求: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,硕博士学历优先。
(三)普通话水平达到学科要求,语文、英语、音乐学科需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,其他学科需具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。
(四)年龄22-45周岁,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。特级教师,中学高级教师,省、市、县级优秀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学能手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(五)省级优秀毕业生、奖学金获得者、优秀学生干部等优先录用。
(六)服从安排,适应民办学校管理模式。